今天有这么两件事值得向各位说一说:第一,民政部昨日公布施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台湾地区昨日起施行“性骚扰防治法”。
咱先说说第一件——民政部昨日公布施行《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即日起,结婚、离婚都要登记归档。一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材料组成一卷,档案保管期限100年。这是我国首次对婚姻登记档案制定管理办法。
为何要统一归档?有关部门是这样解释的,统一婚姻登记档案后,各地婚姻登记情况可全国联网查询。可有效避免异地重复登记,避免重婚。
对长达100年的保管期限,民政部档案管理部门解释说,档案保管期限最初确定为80年,但有意见提出,现在最长寿的可以活到125岁,80年的期限可能不够。有关部门最终把保管期限延长到100年。
不过,超出保管期限,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再说第二件——台湾地区昨日起施行“性骚扰防治法”。
据新华社报道,性骚扰他人将被处以1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乘人不及抗拒而进行亲吻、拥抱、触摸臀胸等隐私处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处10万元以下罚金。
据台湾媒体报道,按照“性骚扰防治法”规定,口头、肢体的侮辱或不当骚扰行为(如碰触身体、言语带有性别歧视);非你情我愿、以交换利益为主的性活动(如上司利用权势要求性服务);公开展示宣传品冒犯他人(如强迫别人看色情片、寄送色情图片或文章)等,都算是性骚扰。
“性骚扰防治法”规定,台湾地区各县市政府依规定应设立性骚扰防治委员会;机关、部队、学校、机构等组织人数在10人以上者,应设立性侵害申诉渠道,30人以上者须公开宣示防治措施,否则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根据次数连续处罚。性骚扰被害人除可依相关“法律”请求协助外,还可在事件发生后1年内,向加害人所属机关提出申诉。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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