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琦)新春伊始,市政府给广大群众送来“新年礼物”:从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业户籍中小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农业户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杂费
市政府昨日召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孙清云主持,副市长陈宝根、张道宏参加。市政府相关《实施方案》规定,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市农业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免除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具体免除金额见附表。
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1.5元,一学年按240天计算。城市义务教育方面,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相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市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据悉,自2009年春季开学起,取消寄宿制学生住宿费。
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实施方案》规定,免收杂费政策实施后,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学校和教职工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另外,在免除杂费的同时,按在校学生数补助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今年落实我省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内年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即小学10元、初中30元。2008年达到我省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年生均公用经费最高标准。
学校乱收费将处理教育局长
孙清云、陈宝根讲话强调,各区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切实履行各自责任,保证资金足额到位,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凡违反收费规定,超出收费范围,自定收费项目,进行乱收费的学校,校长一律就地免职,对发现有乱收费学校的区县教育局长将严肃处理。据悉,市政府即日起将派出若干工作组,深入区县、乡镇、学校,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地区 免除金额(每年每生)
非贫困县 小学 190元
初中 240元
贫困县 小学 181元
初中 233元
城三区及 小学 240元
其他六区 初中 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