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记者陈钧)今年春节期间,我市安全环境大为改善,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增添了平安氛围。据统计,1月29日至2月4日,我市共发生安全事故28起,死亡33人,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发生事故起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26.7%。 另发生重大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5%。杜绝了特大以上事故发生。
春节期间,我市道路、水上、铁路、民航运输完成客运量689.5万人次,较去年春节有所增长,而因出行造成的死亡事故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1.4%。水运交通、旅游等行业未发生死亡事故。
市委、市政府对做好今年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汪洋、市长王鸿举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地位,狠抓落实,保证广大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带队开展节日安全检查,深入煤矿井下、车站码头、车间商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检查指导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工作。市政府组织了18个专项督查组和3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安全督查。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层层落实责任,组织本地区安全检查,切实加强了一线监管,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春节,我市禁放11年的烟花爆竹首次“禁改限”,也使安全工作面临极大挑战。春节前,市政府提出了“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确保首放成功”的目标,有关各方开展了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存各个环节的安全整治。在燃放阶段,由公安、消防、基层干部、社区力量共计5.3万人守在第一线进行安全防范,对主城9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2309个燃放点和1800个禁放点进行有序管理,对主城区631个、远郊区县673个重大危险源逐一派驻现场督导组。在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下,我市实现了烟花爆竹首放成功的阶段性目标,春节期间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死亡事故,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爆炸事故,为新春佳节增添了喜庆。
但同时,由于少数市民没有遵守燃放规定和缺乏安全意识,全市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火警达302起,占火灾总数的54.6%,全市各类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为37万余元。消防部队对各类火灾进行了及时有效扑救,避免了人员伤亡。另外,春节期间一些市民燃放操作不当,发生各种轻微伤150人,另有11人受伤较重。
由于主城区限放烟花爆竹将持续到农历正月十五,市政府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加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还要尊重不燃放市民的合法权益,自觉做到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维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来源: 2006-02-06 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