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苍南县龙港镇的陈上佐,碰到了一件叫他蛮感动的事——自己丢失的2000元钱,居然是民警通过电视广告的形式,让他失而复得。
几天前,龙港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镇前路与龙翔路交叉口,一名男三轮车夫和一名女乘客共同捡到一个红包,里面装了许多钱。 两人都说钱要归自己,并在大街上争吵起来。
民警陈绍芬后来了解到,三轮车夫李某拉了两名男乘客,两人在江口路下车时,匆忙中将一个红包掉在三轮车上。随后,谢女士准备搭乘这辆三轮车,几乎在同一时间,她和三轮车夫李某都看到了这个红包。
陈绍芬当场批评了谢女士和李师傅的做法,并发动周围的人帮他找失主,还写了一张比挂历还要大的告示张贴起来,希望能找到失主。两三天过去,失主仍未出现。
按理说,陈绍芬作为民警的义务已经尽到了,完全可以把钱交给有关部门,等失主什么时候知道了自己找上门来领走。
但陈绍芬没有放弃,他又找到当地电视台登广告,随后两天的中午和晚上等黄金时段,这则寻找失主的广告以字幕形式在当地电视台荧屏上滚动出现,反复播出。
家住龙港镇白沙街道刘南村的陈上佐看到电视台的寻物启事后,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龙港公安分局。怕钱被冒领,民警陈绍芬叫陈上佐带上当天跟他同乘三轮车的黄某,经过仔细核对身份以及钱的数量后,才将这个红包交给了陈上佐,里面的2000元现金一分不少。(记者孙自鸣)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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