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报复心理,56岁的孟繁成在新春的前一天把爆炸物放到了苏家屯某商场,想爆炸纵火,结果被沈阳市公安机关及时取出了爆炸物,并在51个小时后将其抓获。昨日,苏家屯区召开了有功人员表彰大会。
2006年1月27日(农历腊月二十八)17时许,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接110报警,有人在某商场放进了爆炸物。 新春将至,接警后,引起了苏家屯公安分局的高度重视。经现场勘查认定,此案是一起经过精心预谋和准备而实施的爆炸纵火案。
“1·27”爆炸纵火案发生后,苏家屯公安分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案发当晚,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未达目的而连续作案,分局动用全部警力和社会公益巡防力量、有偿保安人员共千余人,分赴全区各大商场、宾馆、酒店、网吧等场所,以及水、电、气等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全力开展巡逻防控,确保节日期间的绝对安全。
案发当晚,专案组在市局刑警支队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获取了重要的证据。在此基础上,专案组又调取了商场内的监控录像并反复筛选观看,经与现场物证进行再三比对,最终在川流不息的人流中确定了一名重大犯罪嫌疑人。
1月29日(大年初一)14时许,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最终锁定家住苏家屯区枫杨路87号的孟繁成有重大犯罪嫌疑。当日20时40分,当孟繁成潜回家中时,被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孟繁成供认了于1月27日窜至案发地实施爆炸纵火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孟繁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感谢沈阳市公安局杨巨生协助采访)记者 刘臣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