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我省3月底前将出台再就业新政策,把社保补贴在过去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增加了医疗保险,以重点解决再就业者“病有所医”的问题。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介绍,新的再就业政策与现有政策至少有以下不同:
一是现行政策延伸。 原有的税费减免、小额贴息贷款、社保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的审批期限将延长到2008年底。其中,“4050”等就业困难对象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可相应延长。
二是《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增加了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受益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人群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到了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复员专业军人,以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
三是改免费培训为提供一次性培训补贴,并要求完善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促进就业效果挂钩的机制。
四是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方式由按比例减免调整为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依次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