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太不容易了。”见过刘青枝的街坊们看在眼里,有些人甚至边说边抹眼泪,“这个女人命太苦,心又太好,自己受的委屈往肚里吞,伺候着8个老人过得舒舒服服。”上世纪60年代,刘青枝出生在湖北孝感市孝昌县周巷镇云华村一个特殊的家庭,父亲兄弟三人只有她一个子女。 娘家6个老人再加上公公、婆婆,8个老人的起居生活压在刘青枝瘦弱的肩膀上。不得已,结婚时她与丈夫达成了“结婚不离娘家”的协议(据2月6日《燕赵都市报》)。
尽管刘青枝因孝行事迹非常突出,以得票第一名被评为“孝感市第二届十大孝子”;2003年以全省得票第一名被评为湖北省首届“荆楚十大敬老好儿女”;2005年她还被选为县人大代表。但我仍然希望,这样的悲情“孝子”越少越好,理由是:
其一,道德规范固然是维系一个社会正常和良性运转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道德楷模引领社会风尚、净化社会环境、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也不可低估。但不可否认,一个社会正常运转主要还是应该依靠健全而完善的制度规范,靠各种保障与救助制度的覆盖。作为一个国家公民,在这个国度和社会里应该充分享受到各种权益保障,生老病死虽然是一个自然界的现象,但如果终其一生都是依靠某一个人的良心、道德和善良,并且以透支这个人的全部幸福甚至生命健康为巨大代价,而不是以制度保障为支撑,那既是很脆弱的、危险的,同时对孝子来说也是极不公平的。
其次,每当出现刘青枝“一女养八老”、河南孝子张尚昀背着疾病缠身的老母上大学这样的悲情故事时,我们往往不是立刻检讨反思社会保障救助的严重缺位,进而弥补多种制度缺憾,而是忙着授予这些悲情人物以多种荣誉称号,号召人们向他们学习(这当然是一种关心)。但长此以往,是否会透支孝子们的道德力量?是否强化了道德的作用反而淡化了多种制度保障与救助责任呢?笔者以为,这种靠媒体报道、靠领导批示、靠评选当代孝子,甚至不得不求助于富人的救助方式不应该成为常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李甘林(湖北 职员)第 >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