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明亮通讯员王三伟)兴县充分发挥“廉政档案”记录干部廉政行为、考核廉政勤政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加强“廉政档案”建设,使之成为全县监督管理任用干部的“活顾问”。
从2002年起,兴县创新并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始建立以廉政自律为内容的“廉政档案”。 入档内容是开放性的,随着工作的推进,不断丰富完善。现在已有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书、房产申报表、婚丧事宜申报表、民主测评表等10种考核情况入档。全县共建立“廉政档案”504卷,其中县直264人(卷)、乡(镇)240人(卷)。
在具体工作中,兴县采取“软硬结合、内外结合、上下结合、首尾结合”的措施,使“廉政档案”成为县委监督、管理、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2003年秋,县纪委在对退耕还林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乡镇存在把关不严、虚报亩数等问题,及时通过“廉政档案”对其进行综合评议,并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党政一把手、分管副职和林业技术员给予扣发一个月工资的处罚,并对8名干部进行了党纪责任追究。2004年,县委表彰百名优秀党员,在通过“廉政档案”审查资格时,发现有3人有违纪举报,取消了评模资格。去年,县委在干部调整中,发现有一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中记有违纪问题,对其进行停职审查。据统计,4年来,兴县通过“廉政档案”共发现各类违纪案件线索120余条,立案查处218件,共取消了6名干部的提拔使用和8名干部的评模和晋级资格。而对55名副科级干部,县纪委作出廉政鉴定结果后,县委将其先后都提拔到了正科级干部领导岗位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