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日报2月7日讯“十五”期间,我市通过加快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累计新增就业岗位近14万个,其中4万余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就业再就业工作乃民生之本、党委政府之责。全市上下对此高度重视,并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新增就业岗位、就业服务等工作目标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在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通过鼓励和发展中小企业、三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创造了更多的就业岗位。仅2005年新增个体工商户近6000户,私营企业近500家,新增从业人员达1.56万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充分发挥区位承东接西、能源丰富、工业基础较好的优势,抓住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工作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拉动作用已日益显现,202个招商项目为我市直接提供10656个就业岗位。我市还在深化改革中促进再就业,29家改制企业、1.5万名职工完成身份置换,改制后的新企业重新就业人员达1.2万名,再就业率达79%。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我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已陆续从税收、贷款等方面入手,出台了多项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淮北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免征税费、提供小额贷款等。市财政部门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仅200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再就业资金2100多万元;市金融部门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274万元;我市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腾岗和企业吸纳等渠道,仅2005年就安置2853名“3545”人员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总工会等部门建立了27个再就业基地,80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在基地实现再就业。
我市着力实施“第一工程”,创新完善推动就业再就业的工作体系。建立再就业服务的“绿色通道”,落实服务承诺,税务部门专门设立了再就业服务窗口,简化和规范办税手续,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企业的涉税事宜,减少办税环节;工商部门实行了并联审批制度,将办事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了灵活就业政策,设立了专门的个人缴费窗口,维护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同时我市强化了劳动力市场建设和监管,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了新的市级劳动力市场,完善制度,提供优质服务;并加强监管,规范职业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还积极构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实行便民服务,仅2005年全市通过街道社区开发社区就业岗位9765个,其中帮助2391名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市更注重培育“第一资源”,突出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就业再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努力使下岗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长,更利于上岗。“十五”期间,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7万人,其中约1.7万人实现再就业,培训后就业率在全省处于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