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日前对外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加强证券交易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证监会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通知》要求,要严格证券发行管理,在有关配套规定发布前,要防止一哄而上、滥发证券,证监会除继续正常受理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的申请外,暂不受理其他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通知》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依据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抓紧进行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等有关行政法规的起草工作,尽快提交国务院审议;适时推出证券信用交易制度的有关方案,为资金合规入市创造条件。发改委要会同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研究完善企业债券法律制度等。《通知》指出,此次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涉及相关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的调整,为防止有关管理工作脱节,要认真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