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岚)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商洛市组织市县区党政机关干部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整顿活动,用新出台的加强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对照检查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十一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高点起步,顺利推进。
为了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实、为政不廉和工作标准不高、创新意识不强及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商洛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和廉政建设的十条规定。这十条规定主要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带头做到“四个服从”的政治纪律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领导班子团结的规定;严格干部推荐、考察、提拔的干部任用纪律规定;严肃查处干部失职渎职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廉政监督的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建设工程及严禁干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领导干部收钱送钱,严禁干部奢侈浪费行为等规定。
商洛市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全部心思、全部精力和全部资源团结和谐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市级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3-5天,县级干部不少于5-8天,并坚持实行市县领导干部包抓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县区各项重要指标执行情况,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