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珺海花)目前,全省建筑行业已执行新的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同时《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筑行业实施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陕建发[2000]212号)停止执行。具体业务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理。
据了解,我省从2000年起就在全省建筑行业开展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对保护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利益,分散企业事故风险,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保险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现有的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程序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监管,保证社会稳定,省建设厅成立了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领导协调小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重新选择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和永安财产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共同承担全省建筑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实行全省统一投保、统一理赔、统一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