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7日讯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随着小额支付系统建设临近尾声,小额支付质押业务也将于今年6月底前全面铺开。由央行天津分行、北京营业管理部、福州、兰州、海口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业务骨干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的支付结算部门和资产(债券)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参加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举办的关于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培训班将于2月8日在北京召开。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一份培训文件中表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建设总体计划,小额支付系统将于2006年6月底前完成在全国的推广应用。因为小额系统采取批量发送支付指令、实时轧差、轧差净额清算资金的业务处理模式,其支付业务及时转发入账、净额资金延时清算,容易引发信用风险。
央行为了规避信用风险的发生,在小额支付系统中设计了以中央银行为对手,为直接参与者设置净借记限额的风险防范机制。参与者发起的小额业务轧差为净借记差额时,只能在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内支付,超过净借记限额可用额度的作排队处理。
净借记限额由人民银行授信额度、商业银行清算账户的圈存资金、商业银行提供的质押品价值三部分组成。
圈存资金由直接参与者根据业务处理需要通过支付系统自行设置和调整;授信额度由人民银行根据直接参与商业银行的资信情况核定,由商业银行为其自身及所辖分支机构在小额系统中分配使用;另一部分为商业银行出质质押品价值作为小额系统净借记限额由法人为其自身及所辖直接参与者在小额系统中分配使用,当该法人机构及其所辖直接参与者出现信用风险,无法完成小额轧差净额资金的最终清算时,人民银行有权处置质押品以清偿其付款责任。因此,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是指成员行通过小额质押业务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质押债券获得质押额度,并将该质押额度用作净借记限额分配给其自身及其所辖分支机构,用于小额轧差净额资金清算担保的行为。
质押品由中央国债公司根据人民银行授权进行管理,可以用来质押的质押品主要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及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有价证券。而质押额度取决于质押品的质押率,质押品的质押率是单一债券所获质押额度与该债券价值的比率,债券价值则暂按发行价计算。
根据该次培训文件,如果该商业银行是全国性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小额质押业务由人民银行总行受理;其他成员行申请办理小额质押业务,应向所在省市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提出申请,由人民银行分支行初审后报总行受理。(来源:第一财经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