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7日电(刘元旭、经轩)2005年,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00余起,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9亿余元。
2005年,天津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放在首位,以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犯罪作为重中之重,相继破获了赵某1亿元贷款诈骗案,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李某等人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特大制造、销售假冒药品跨国犯罪案等一大批大要经济犯罪案件,并将300余名在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依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同时,天津市各级经侦部门始终坚持“打防并举、关口前移”的总体思路,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据统计,2005年天津市各级经侦部门共深入企业上门服务2280余次,召开各类经济犯罪情况通报会133次,举办防范经济犯罪讲座80余次,向社会发放经济犯罪防范建议书9670份。
2006年天津市公安经侦部门将金融、财税、商贸等领域内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将天津滨海新区,民营企业,高科技、高附加值及知名品牌企业作为服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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