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杨幸慈 通讯员徐永峰王轶)吃火锅时无意间烧着了头发。工商部门提醒,商家虽有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但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自己还需小心。
2月5日,李女士在杨园四美塘新一代火锅店吃饭时,头发被烧。
和平工商所有关负责人认为,此举虽是李女士自己不小心,但火锅店应当在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设施附近,做出明确的提醒警示。经调解,商家同意免去李女士的餐费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