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熊焱)今年1月份,本市市民因误信短信导致信用卡里的钱被划走高达20多万元。有9人误信“国家金融财政中心有政策要退还汽车购置税”短信,告知对方银行卡号及卡内存款,之后通过在柜员机上操作,卡内所有存款被对方提空。 类似这样的事件今后有望杜绝。记者了解到,《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经获得银监会的通过,将从3月1日起施行。除网上银行外,手机银行、PDA银行首次被列入监管与规范的范围。
电子银行是否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去年10月份银行卡短信欺诈事件大面积爆发,很多用户就是拨打了对方留下的假银行客服电话才上当的。而今年1月北京又连续发生此类案件,且诈骗手段又出新花招,由原来的“消费转账”变异成“退还汽车购置税”等形式,1月份已发案50余起,涉案总值高达170多万元,个案最高达到20余万元。为此,银监会这次特意要求金融机构尽可能使用统一的电子银行服务电话、域名、短信号码等,并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客户启动电子银行业务的合法途径、意外事件的处理办法以及联系方式等。
电子银行既包括人们熟悉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也包括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例如自助银行、ATM机等。与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同,电子银行的银行风险很大程度上与第三方有关,比如技术风险,因此安全是电子银行发展和监管之本,银监会在管理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搜索、监测和处理假冒或有意设置类似于金融机构的电话、网站、短信号码等信息骗取客户资料的活动。”如果发现假冒电子银行的非法活动后,金融机构必须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并及时在其网站、电话语音提示系统或短信平台上,提醒客户注意。
另外,个人财务信息安全也体现在《办法》中。《办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向无业务往来的非金融机构转移电子银行业务数据,不得出售电子银行业务数据,不得损害客户权益利用电子银行业务数据谋取利益。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不过,银监会也提醒电子银行用户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特别是交易密码。《办法》规定,因客户有意泄漏交易密码,或者未按照服务协议尽到应尽的安全防范与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免于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