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2月7日讯 正月十五将至,各大商场卖剩下的年货如何处理?今天上午记者为此走访了市内部分商家。
在淮河路步行街一家商场的超市内,许多品牌的散装糖果摆放在醒目位置,但很少有人问津。据商场工作人员介绍,卖剩的散装糖果一般直接返回厂家,由厂家重新包装后再对外销售。
在马鞍山路一超市内,饼干、云片糕等糕点打出了特价标志,一盒原价要40多元的曲奇饼干,现在16元就能买到。一些散装的烘糕、云片糕价格更是便宜,只要几块钱就能买到500克。销售员表示散装食品的保质期都不太长,因此不会退回厂家处理,而是采取特价活动将其销售完。
记者随后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处工作人员施伟国告诉记者,即食年货的保质期一般在3个月内。
记者还电话采访了市工商局庐阳分局。市场科的王如彬表示,商家进货时会与厂家签订退货制度,未销售完的食品一般都退回厂家。大型超市基本上都能很好地解决食品保质期问题,因此建议市民尽量到大超市购买散装食品;打特价的糕点食品只要在保质期内就可以放心购买。对此,工商部门会不定期地抽查。??7?7?77日讯“各级投诉受理机构,在办理投诉时,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投诉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复杂的投诉事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这是我市近日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时向社会做出的承诺。
合肥市纪委、监察局此次还明确了行政效能工作重点,及对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投诉。受理范围包括:对党委、政府在整治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中的重要决策执行不力;无法定依据或不依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执法不公、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落实限时服务制,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或者放弃、拒绝履行职责;对许可审批事项,未实行一次性告知、两次终结制度;未按规定公开有关文件和办事程序、标准、时限、条件;违反规定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业、商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或违背自愿原则,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执行公务态度生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或者有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履行公开承诺内容,未实施特事特办制;对办理同类事项的不同对象,在相同条件下不同等对待;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报”等。(周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