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因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成了网络聊天高手,其貌不扬的他却掠夺了3名年轻女子、一名40岁母亲的“芳心”。在不到半年时间里,通过网络交叉作案,诈骗现金近20万元。2005年11月28日,张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2006年1月9日,张店区人民法院以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0元。而刘某屡屡得手,靠的却只是一个拙劣的谎言……
俩网友碰面揭开骗局
吴琪是淄博市某医院的护士,2004年4月,通过网聊认识了一名叫李俊的网友,他自称27岁,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毕业生,目前在张店做房地产生意。父亲早逝后,母亲在上海因走私要被执行死刑,目前尚有200万元的赃款在自己手里,但检察机关已盯上了自己。
开始,吴琪并未将李俊的话当真,随着两人聊得火热,吴琪慢慢开始相信李俊说的一切。
2004年5月,李俊和吴琪见面了。一个月后,李俊邀吴琪去青岛玩。在青岛的几天,吴琪发现李俊出手阔绰,对自己是有求必应,于是就打消了疑虑。很快,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2004年7月,李俊告诉吴琪他想为母亲翻案,需要疏通关系;那200万元不能动,想借吴琪些钱用。面对恋人的要求,吴琪没有犹豫,很快就给了李俊1万余元。
拿到钱的李俊称要去上海,可是很久都没有回来。吴琪打电话给李俊让他还钱,李俊总说没钱,让吴琪等等。2004年11月,由于多次打电话向李俊要钱未果,吴琪对李俊产生怀疑。就在这时,网上一名自称叫宋熙的女子,要加吴琪为好友。通过聊天,两人发现她们竟同为李俊的女友……
打算和骗子结婚的宋熙
宋熙向吴琪讲诉了自己和李俊相识的经过。现年27岁的宋熙经营一家美容店。2004年3月,她在网上认识了李俊。李俊向她讲述了同样的遭遇。当月,两人便见面。见面后,宋熙提出去李俊家看看,而李俊则说,因为母亲的走私案牵扯到了自己,自己在某小区的房子已被法院查封。想到李俊的落魄和遭遇,宋熙没有起疑心,还邀李俊去她那里住。不久,两人开始同居。
同居后,李俊告诉宋熙,母亲的案子需要去上海疏通关系,想借宋熙他1万元。宋熙听后,立即给李俊1万元。后来,李俊又称找人解冻账户上的钱为由,拿了宋熙5万元。
一片慈母心的李霞
2004年7月份,一名自称李霞的中年妇女来到宋熙家中,称李俊曾借了她4万余元。李霞告诉宋熙,自己也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李俊。两人聊了数次后,李霞对李俊的遭遇非常同情,便告诉李俊如有需要可随时来青岛找她。
2004年4月,李俊告诉李霞的故事同样是母亲案子的问题。李俊在青岛待了3天后,从李霞处拿了2.5万元。
1个月后,李俊又给李霞打电话再次借钱,李霞仍未起疑,又从李霞处拿到2万元。李俊始终未还钱给李霞,李霞按照李俊留的地址,找到了宋熙这儿。
宋熙听了李霞的话,感觉李俊真是为母亲的案子奔波,再想自己早晚要和李俊结婚,便凑了2万余元给了李霞。宋熙还打电话告诉李俊李霞来要钱的事,但李俊称自己在上海办事,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之后,李俊很少打电话给宋熙。开始,宋熙觉得可能是李俊太忙,可后来,直觉告诉自己李俊可能变心了。于是,宋熙便用李俊的网号上网,这就认识了吴琪。
花心骗子终落网
吴琪听完宋熙的遭遇后,觉得她们都受骗了,2004年12月15日,吴琪到派出所报案。
2004年12月下旬,警方在张店区华光路某饭店内将李俊抓获。经查,李俊真名叫刘某,2001年8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刘某在沂源县一公司打工,打工期间学会了上网。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另一起不为人知的诈骗案。
堕入情网的“刺探者”马兰
2004年8月,就在宋熙替刘某还给李霞2万余元的同时,李俊又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一名叫艾雅的女子。和前几次一样,李俊又将自己的身世告诉了艾雅。艾雅比受骗的宋熙和李霞她们“老道”了不少,她请来自己的朋友通过网络聊天刺探李俊的身世。可李俊对这种刺探防守得滴水不漏。
正所谓“无心栽柳柳成荫”,艾雅没落入刘某的陷阱,帮艾雅刺探的马兰却被俘虏了。在一次网络聊天中,马兰告诉刘某,自己是帮艾雅刺探他的。通过聊天,李俊得知马兰是一名教师,已经结婚。两人在网上聊得颇为投机,最后互留了手机号码。
过了一段时间,马兰回章丘老家。在回家的路上,马兰和刘某发了一路的短信。这一路的短信让两人的关系迅速升级,马兰发短信约李俊一起去济南玩,李俊没有拒绝。第二天,李俊到济南和马兰会合后,在济南玩了一天,当晚两人在济南市某酒店发生了关系。
从此,已嫁为人妇的马兰成了李俊的情人,李俊使出了诈骗吴琪和宋熙的方法,骗其说疏通母亲的案子需要钱。同吴琪和宋熙一样,马兰没有对“情郎”产生怀疑,当即给了李俊银行卡。
不到一个月时间,刘某将银行卡内的2万元取得一干二净。银行卡里的钱取光了,马兰又去家人和朋友处借了近5万元钱,供李俊“救母”。
“救母”的钱弄到手后,李俊便开始疏远马兰。而马兰这边却闹翻了天,因为和李俊的关系败露,公公向她索要借给她的3万元钱,丈夫也向她提出了离婚。(文中受害人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