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2月7日讯
(记者韩海光通讯员吴礼全)6日下午,海口一青年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夺一少妇的金项链,2名交巡警民警奋力追赶,在文明中路一小巷子里将犯罪嫌疑人擒获。这是海口市交巡警支队春节黄金周后破获的首起抢夺案。
6日下午16时40分许,海口市交巡警支队美兰大队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2名便衣队员巡逻至文明中路时,一名神迹可疑的男子引队员们注意,该男子30出头,在文明中路来回逛荡,不时东张西望,尤其喜欢偷偷打量别人的穿戴,队员们立即对其进行跟踪。
约过20分钟后,该男子盯上一名脖子上戴金项链的少妇,并尾随其后,伺机动手。在靠近海口市中医院路段,该男子突然靠近少妇,从其脖子上拽下金项链,拨腿就跑。被抢少妇大声叫喊求援,跟踪在后的民警见状,立即朝犯罪嫌疑人逃跑方向追去。2名民警前后包抄,将犯罪嫌疑人堵在离案发地近400远处的小巷里,将其抓获。
被抢的陈小姐事后告诉记者,当时她准备去博爱路一药店买药,穿一件宽松上衣就出了门,近千元的金项链就外露在脖颈上,没想到竟引来坏心人。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姓梁,31岁,海口人。目前他已被转送市公安局美兰公安分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抢夺案中午深夜多发 对象多为女性
海口警方:市民四招防抢夺
市交巡警支队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吴警官表示, 5年前,陈小姐就曾遭遇类似抢夺,防范意识薄弱是她屡屡遭抢的主要原因。
据介绍,近期社会上发生的抢夺案件,案发时间多为中午或深夜等路上行人较少的时间。作案人多为两人,他们通常驾驶无牌证或假牌证摩托车实施抢夺。抢夺案受害者一般为女性等弱势群体。
吴警官说,抢夺是作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的行为。虽然作案人未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但作案人在实施抢夺时,极有可能造成被抢人人身伤害。
为减少抢夺案件的发生,吴警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女性朋友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防范:
一、外出最好结伴而行。
二、尽量避免在午休、深夜等路上行人较少的时间外出,减少单独行走在偏僻阴暗处。
三、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尽量随身携带,不要放入背包里。背包时尽量将包背在靠近路边的一侧。
四、发现有人尾随或窥视,不要紧张胆怯,可回头多盯对方几眼,并改变原定路线,朝有人、有灯的地方走。
发生抢夺案后不要慌乱,要保持镇定,及时做出反应。吴警官建议,一方面可利用作案分子紧张、急于逃跑的心理,大声呼叫并追赶作案者;另一方面,尽量记住犯罪分子的交通工具、衣着及体貌特征,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案。(来源:海口晚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