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玉玲)1月26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针对黄河“12.24”特大事故发出通知,根据《内蒙古交通运输管理局关于对发生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业户给予道路客运行政处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行政处罚,整改期1年,整改期内暂停新增客运班线许可。
2005年12月24日16时30分,巴彦淖尔市运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蒙L·07936号少林客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吉日格朗图镇,客车从五原县景阳林渡口过黄河浮桥后,沿黄河漫滩冰面行车,当进入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境内5公里处时,客车偏离引道压破冰层沉入水中,造成25人死亡、3人失踪的重特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