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966988接报:昨日,家住沙坪坝区新桥新山路的谢先生打进本报热线,称由于小偷在除夕当天偷盗了居住楼附近的电线,致使他们多家住户的电视、冰箱等电器被烧坏。尽管沙区供电局维修人员在1月29日就抢修恢复了供电,但他们希望被烧坏的电器有人负责维修。
记者走访:记者在现场看到,被盗的电线已被修好,而包括谢先生在内的四家住户的电器还没维修。一位居民说到,新桥新山路附近的电线经常出现被盗现象,当地派出所也曾抓过几个小偷,但偷盗电线的情况还是存在。作为进城打工的民工,谢先生等几家人都认为电器被烧坏,理应由供电部门负责维修,加上电器维修费用一般在100元左右,他们无力承担。为此,这四家住户到目前仍然不能看电视。
沙区供电局的工作人员称,抢修被盗电线是他们的责任,但电器烧坏是小偷盗割电线所致,属于第三方的责任。同时,该人员也表示,尽管供电局不承担责任,但为了当地居民能尽快恢复使用电器,他们将派人前往调查,再做处理。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重庆海瑞律师事务所王一杰律师。他表示,电线被盗割,所引发的电器损坏等,供电部门不承担责任。只有在正常供电情况下导致电器被损坏,供电部门才承担相应责任。见习记者汪云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