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住院保险有望年内出台
将覆盖我市近百万少儿,并向外来工子女开放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少儿住院保险课题研讨会获悉: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制度有望年内出台,该制度将覆盖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以及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并向外来劳务工子女开放。 月缴费标准拟定为我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参加人一旦住院或发生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费用,可得到最高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4倍的基金支付。
据统计,目前深圳户籍0至3岁的儿童数约5.8万人。全市幼儿园、小学、中学人数约87万人,其中深圳户籍的36万余人,非深圳户籍的近51万人,非深圳户籍的占相当的比例。但我市目前的少儿医疗保险制度仅仅覆盖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家属,目前约1.9万人参加。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将扩大覆盖面,并向外来劳务工子女开放。外来劳务工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子女为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须参加少儿住院保险。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跟随申请人在深圳生活的,必须参加少儿住院保险。预计全市参保人数约93万人。
三类符合条件的少儿必须参保
根据《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已连续参加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或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的职工的子女,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参加人在深圳市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正式注册并取得学籍;年龄已满18周岁,仍在深圳的普通中学就读且正式注册,并能提供学生证;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跟随申请人在深圳生活。其中,“用人单位”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在深圳注册登记的企业,职工指用人单位所属在职人员。子女的父母双方都符合申请人条件的,任何一方都可作为其子女的申请人。
今年缴费标准每月约16元
根据草案规定,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月筹集标准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今年为15.97元,全部由申请人个人向社保机构缴交,申请人可向其所在单位申请报销缴交费用的50%。参加少儿住院保险者自办理参加手续完毕的下月1日起享受保险待遇,停止缴交少儿住院保险费的,自停止缴交月的下月1日起参加人停止享受少儿住院保险待遇。
保险待遇参照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中关于住院待遇的部分支付。
基金支付拟设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
根据草案规定,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时实行起付标准,每住院人次起付标准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今年的标准为399元。同时,参加人每少儿住院保险年度从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今年为127728元。并且与连续参加少儿住院保险的时间挂钩,连续参加少儿住院保险不足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少儿住院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分别为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0.5倍、1倍、2倍、3倍、4倍。
参保人满18岁后
注销保险证
根据草案,社保部门每年9月份将注销年满18周岁参加人员的少儿住院保险证,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中学正式注册就读的,申请人应主动提供学生证及入学注册单据续办参保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办手续的,视为已放弃参加少儿住院保险,因逾期没有续办手续而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据了解,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经过专家论证、修改后,将争取于今年3月报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