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2月8日讯 对各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刚刚过去的春节可谓“悲喜两重天”,因为他们领到手或即将领到手的“红包”厚薄差异非常明显。近日,记者对省城一些行业的年终奖发放进行了调查。
从事汽车销售的王先生昨天告诉记者,公司的惯例是在开完销售工作会议、确定了新一年的销售任务之后,才发放年终奖金,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年终奖的激励作用。 年终奖的多少直接与个人完成的销售任务有关,达到了公司制定的全年销售目标,就可以足额拿到三万元的年终奖,而完成任务的70%,能拿到70%奖金,低于70%的,则只能拿到象征性的两千元奖金。与王先生不一样,在省内某国企驻北京销售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徐女士告诉记者,这家公司的年终奖发放不直接与全年的销售目标挂钩,而与员工每个月的工作绩效挂钩,如果员工有两个月以上的业绩表现不佳,只能拿到3000元奖金,而如果全年每个月表现都中规中矩,可以足额拿到1万元年终奖;如果全年12个月的业绩表现超过了公司制定的目标,按照超过部分的比例,对年终奖实行上浮。
与绩效挂钩显然已经成为年终奖发放的惯例,包括一些竞争仍不充分的行业。一位在某国有银行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随着国内银行业改革的加速推进,国有银行的激励机制开始与绩效挂钩,为了更直接体现薪酬的激励作用,有的银行已经取消了年终奖的形式,改为发放季度奖金,因此,年末拿到手的奖金其实是四季度的奖金。显然,随着薪酬制度改革的深入,那种不论日常表现如何,一律发放同样数量年终奖以求皆大欢喜的做法越来越少见了。
(胡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