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 (记者吴倩实习生赵艳)在家政公司找来保姆照顾八旬老人,没想到晚上在封煤炉子时保姆在安全方面欠考虑,大量煤气进入卧室导致老人煤气中毒死亡。老人的老伴周某携5个子女将郑州市阳光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家政)诉至法院,要求家政公司对老伴的死亡给予赔偿并返还他们给家政公司预交的工资等费用共计95396.5元。
昨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请保姆三方签协议
2005年4月,周某因老伴李某因年龄大、体弱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原因到阳光家政公司要求聘请保姆,经协商,阳光家政同意委派保姆卢某给其老伴提供家政服务并三方签订协议一份。协议规定:保姆提供的服务内容是照顾老人,做日常家务,周家向阳光家政预交450元工资作为押金,同时交纳50元服务费和20元管理费,到期后保姆到公司领取工资;协议还规定在家政服务期间,双方均应接受公司的管理,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工作。后阳光家政作为组织、协调、培训、管理方在协议上盖了章。后因保姆卢某家中有事,家政公司又为其更换了保姆谷某。
保姆不慎酿大祸
2005年11月16日晚7时许,周某和老伴李某与谷某在家,吃完饭,谷某负责把煤火炉子封住,后安顿好受害者李某(因为受害者生活不能自理,完全需要保姆的照顾)。周某看了会儿电视就睡了。
第二天早晨7时许,周某起床后喊保姆做饭,喊不应,推门进去发现保姆和老伴都躺在床上不动了。周某赶紧给儿子打电话,后家人赶到,又打了120和110。
医生赶到时发现李某已经死亡,后经郑州市公安局刑侦五大队检验属于煤气中毒。保姆谷某也因煤气中毒而昏迷,被送进医院,出院后不知去向。
来源:今日安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