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快报/综合消息据《法制晚报》报道,“都干了一个多月了,还没领到工资!”日前,来京做保姆的四川大学生小余对记者说。而雇主彭先生也认为家政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因此也站出来替小余打抱不平。
据小余介绍,她是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大二的学生,年前由四川川妹子家政有限公司组织来京当保姆。 节前她已在朝阳通惠家园小区的彭先生家中做了一个月的保姆。小余本计划1月28日干满一个月时,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但家政公司却告知工资将迟发一周。经过协商,小余在彭先生家中度过了春节。
然而到了约好发工资的2月5日,家政公司却说小余这一周时间没有回单位住,算是在彭先生家务工。虽然服务不满一个月也应当按一个月算,让彭先生交两个月的费用,如果小余拿不到多出的一月的费用,将得不到工资。
在此时,小余又听说几个已经回老家的同学也没有拿到工资,因此更加担心。“有七八个同学已不辞而别了,她们就没得到工资,家政欺骗了大伙儿!快要开学了,我想回去读书,也应领回我应得的薪水!”小余这样对记者说。
家政公司说法:工资迟付正常
记者电话采访了川妹子家政公司负责人陈春梅。她表示,小余没有向她说明情况,私自留在雇主家里,因此公司把她留在彭先生家的一周算在服务期内是合理的。她承认公司曾承诺按月发给大学生工资,不过工资问题属于公司内部事宜,因为一些原因迟发工资也属正常现象。
律师观点:拒付保姆工资违约
普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冰认为,家政公司应该按照合同按时支付保姆的费用。保姆没有义务替家政公司向彭先生索要服务费,而应该由家政公司自己同彭先生协商。拒付保姆工资是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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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7日,34名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女大学生组成保姆团,抵达北京。由四川在校大学生组成的保姆团到北京提供家政服务还是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