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伪造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建委的批复文件,转让虚无项目险骗9000万元。昨天,涉嫌合同诈骗的宋某在海淀法院受审,但是庭审中他称此案“案中有案”,自己也是“受害者”。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2年1月至2004年间,宋某在以嘉信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北京电子城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电子城商务中心项目过程中,伪造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建委联合下发的“京计投资字(2003)1869号《关于开发建设电子城科技园商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内容为“由北京电子城有限公司与嘉信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对该项目进行二级开发”,以及“北京市规划委员会2003规意字0390号规划意见书,在原规划意见书内容的基础上,将该项目土地使用性质变为商业写字楼公寓,建筑面积增至48.7万平方米。 ”
2004年初,宋某向千鹤房地产公司及国信国际投资公司提供该项目相关资料,并在2004年10月8日以北京先导华鑫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国信公司、千鹤公司签订“关于酒仙桥电子城科技园商务中心项目转让协议书”,并欲向国信公司骗取项目转让前期费用和中介咨询服务费共约人民币9000万元。但协议签订后,因国信公司资金问题未实际履行。
宋某最后表示愿意承担该负的刑事责任。此案当庭没有宣判。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