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通讯员王艳)公交车刹车过猛,导致乘客于女士摔倒受伤,公交公司支付了手术费用,但拒绝支付误工费、继续治疗费等费用,被于女士告到了法院。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支持了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公交公司一次性赔偿于女士8万余元。
去年6月6日,于女士乘某路公交车回家,因车上无空座,她便扶着拉手站在车厢内。后来,公交车突然刹车,于女士一下子倒在了地板上,而另一名乘客也摔倒并压在了于女士的腿上。经医院诊断,于女士右膝前交叉韧带损伤,需住院治疗。公交公司支付了其手术费用,但拒绝赔偿于女士要求的误工费等其他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于女士受伤是因为其所乘公交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紧急刹车导致的。于女士经医院治疗出院后一直在家休息,并由他人护理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且其伤情鉴定赔偿指数为20%,需要进行取内固定物的二次手术。因此,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判决公交公司一次性赔偿于女士误工费、护理费、继续治疗费等共计8万余元。网络编辑:刘春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