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127个环境敏感区附近重点项目 11家江河岸边企业被限期整改 10个投资约290亿元项目被查处
综合新华社、《北京青年报》消息环保总局从7日起对127个分布在江河湖海沿岸、人口稠密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附近的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对11家布设在江河岸边的问题严重企业(见附表)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建设项目(见附表)进行查处。
环境安全头号威胁发生变化
“反思近期的环境事故,已不仅仅是某个企业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而是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的整体问题。”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
查处10个投资约290亿的项目
据了解,这127个重点排查的项目涉及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将针对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重新制定、完善、落实环境风险评价管理的有关措施。对布设在江河岸边的河北省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环境问题严重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还分别对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提出具体要求,责成相关各省环保部门立即下达限期整改任务,一个月内提交整改方案并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后实施。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其中要求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氧化钼加工等4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责令停止其试生产;要求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工程等6个项目实施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进一步处罚。
用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
环保总局表示,要用制度从源头上防范环境风险。全力推进规划环评,对新建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与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其结论要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时,凡是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与事故防范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石化集中工业园区、基地和项目,开展环境风险后评价。
“松花江事件”悲剧决不能重演
潘岳介绍,对于中国的环保事业来说,“松花江事件”是一次大挑战和大考验,我国支付了昂贵的代价,松花江事件的悲剧决不能重演,“环保风暴”中,环保部门还将全力查处那些江河岸边屡查屡犯的污染大户。
10个投资约290亿的项目
1.山西省晋城化肥厂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尿素工程
2.河南汝阳县富达金属有限公司200吨/年氧化钼加工项目
3.平顶山市汇源化学工业公司3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
4.山西阳光焦化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机焦技改项目
5.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天然气发电工程
6.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十·五”技改配套项目
7.大朝山水电站建设项目
8.同三国道主干线广湛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
9.广州(萝岗)至惠东(凌坑)高速公路工程 10.赣粤高速公路(赣州至定南段)工程 11家挂牌督办企业
1.甘肃省兰州市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2.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铜冶炼厂
3.山东济南裕兴化工总厂
4.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江西省赣州市赣州钴钨有限公司(简称801厂)
6.辽宁省丹东市新巨浪造纸有限公司 7.广东省广州市昊天化学集团公司 8.河北省邢台市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9.青海湟中县鑫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安徽省铜陵市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