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舒涓)上月底,北京一家小区业主委员会首次告赢物业管理公司,18万电梯广告收益返还业委会。该消息一时令全国各地的业主们欢欣鼓舞。不过,广州的市民王先生近日在向本报咨询时却表示,他所住小区的电梯里已经挂了好几年商业广告,但物业从未向业主解释过广告收入的去向。
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到底应该归“东家”还是归“管家”?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业主:“广告收入去哪”蒙查查
近日,天河区龙口西附近某小区业主黎小姐向记者反映,“小区会定期向业主公布经营和赢利等情况,但是一直没有公布电梯广告收支的情况。”记者联系到该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他表示,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已放入业主维修基金里。至于黎小姐质疑的为何每次公布表里会列出车库停车费等单项收支,却偏没有电梯广告这一项,该工作人员表示,广告收入已经作为管理费用的一部分,所以没有单列。
兰×园业主刘先生表示,他们楼盘的物业管理公司会定期公布小区的收支状况,包括广告收入也会单项列出来,但这些广告收入是不是用于充抵物业维护管理成本,他不太清楚,“总不能要我们单个业主去查账,而且就算查,我也看不懂账本”。
物管:专项用于维修管理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个楼盘的近20名业主,几乎没人知道《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从2004年11月1日起就已经实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已经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据调查,对物业管理公司而言,允许电梯内做广告基本是“一本万利”,广告公司要向物管交纳一定数额的广告位租金,广告的管理和维护费用也全部由广告公司支付,物管只需“坐地收租”就行。
规定细则遭遇实施瓶颈
据了解,广州市各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楼的单幅电梯广告报价从每月四百多元到八九百元不等,视频广告报价要比平面广告翻倍。以王先生所在的小区为例,记者在采访该楼盘的代理广告公司时获悉,该楼盘每幅电梯广告的实际价格为每月350元,每幅大堂广告为每月200元。该楼盘有八栋住宅楼,每栋楼有三部电梯,每部电梯里有三幅广告,每个大堂走廊还有三幅广告。电梯和大堂广告分别以350元/月·幅、200元/月·幅计算,每月就有3万元收入。
广告公司有关人士证实,该楼盘的广告安排得非常满。当然,这笔收入是总广告收入,除去广告公司的相关成本和赢利,物业管理公司只能分到其中的一部分。
虽然《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对小区电梯广告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但在具体事例中却很难操作。上下九旁某商住楼的一位业主就表示,细则是规定了广告进入小区电梯要先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但是,像他所在的楼盘根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广告公司不可能直接跟单个的业主打交道,所以要签合同只能找物业管理公司,如果说“确实必须经过相关业主同意,这个‘相关’是指什么范围?要多大比例的业主签字通过才算是同意?这些都很难界定。”据估计,广州市各小区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不到三分之一,所以实施很难。
专家视点
电梯广告收入应归业主所有
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闻宇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小区电梯广告收入肯定应归全体业主所有,问题是广告收入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是一块不小的利润,但分摊到每位业主身上,可能就是几十元,对业主而言,维权的成本很高。而且,业委会是“业余”的,不可能提供专业的财务、审计人员查物业管理公司的账目。
闻宇介绍,广州市去年出台了相关规定,业主首次获得了独立的诉讼资格,对于业主维权非常有利。他认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是一个很好的趋势,如果有业主愿意花精力来打这个官司,一旦案件判决,对于以后的类似诉讼会提供很好的参照。(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