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琳琳通讯员郭京霞)小学体育老师陈×安因年终考评成绩不合格即将面临“下课”,为泄私愤,持刀连扎4人,致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昨天上午,陈×安被北京市第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年49岁的陈×安是北京某小学体育教师,2005年6月21日,由于年终考评成绩分数较低,他在校长办公室和校长张某争执了起来,陈×安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连续向张某猛刺,致张某重伤。其间校德育主任、校长助理和其他老师前来劝说,也被他扎伤,陈×安共扎伤4人。作案后,陈×安在向警方投案途中被捕获归案。
陈×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认为自己表现不错,此次考评不合格怀疑是校长“公报私仇”,所以才找校长理论。法院认为,陈×安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且实施了杀人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故意杀人罪未遂,且在投案途中被抓获,可认定有自首情节,于是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