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郁南讯
(记者于敢勇通讯员林峰、蓝伟明)郁南县连滩镇某村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凶杀案,仅仅是因为与邻居女童有口角之争,年仅十四岁的傅某就将对方残忍杀害并藏尸。日前,郁南县法院对该案作了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去年3月19日下午,傅某正在家门前玩电子游戏机,因为邻居六岁女童小红(化名)叫了一声他的外号,傅某马上与小红争吵起来。傅某见小红竟敢与其对骂,十分气恼,遂产生了教训对方的念头,于是就把小红拖进本村一间旧屋的房间内,但这时又遭到小红的谩骂,傅某即用手卡住小红的脖子,使其昏迷倒地。当傅某离开该旧屋时,听到小红在屋内呼喊,因惧怕其打小红的事被小红父母知道,傅某随即返回屋内,再次对小红进行殴打,并随手捡起地上的石头、木棍对小红实施猛击,直至极其残忍地将小红打死。
作案后,傅某将小红的尸体藏于屋内的一个竹箩内,然后逃回家中。两日后,小红尸体被其家人发现,傅某因有重大作案嫌疑,旋即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郁南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傅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其作案时年仅十四岁,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明显低于成年人,依法应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判令傅某的父母赔偿被害人父母经济损失92000多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