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昨日(7日)从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拟年内建立少儿住院保险制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正式注册并取得学籍等三类人必须参保,具备一定条件外来劳务工子女也可参加。据悉,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基金不敷使用时,将由政府财政给予补贴。
《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已连续参加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职工的子女,在深圳市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正式注册并取得学籍;年龄已满18周岁,仍在深圳的普通中学就读且正式注册,并能提供学生证;深圳户籍的学龄前儿童,跟随申请人在深圳生活等三种情况必须参加深圳市少儿住院保险,外来劳务工的子女具备一定条件的(即外来劳务工已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合作医疗,子女为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的在校生、在园生)可以参加少儿住院保险。
根据草案,参加人一旦住院或发生恶性肿瘤等大病门诊费用,就可以得到最高为该市上年度平均工资四倍,即127728元的基金支付。(记者/黄伟通讯员/米国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