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海林)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2006年在中央企业开展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据悉,此次开展的不良资产管理效能监察主要内容涉及不良资产的管理责任、管理制度、处置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