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纪燕玲
市民冯小姐认为,该草案规定,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以20元的罚款,该处罚标准不痛不痒,不足以达到震慑这种违法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开远光灯的时候,许多车子都大开远光灯,例如在会车时候,不应该开远光灯,而许多车子都不变换灯光,明晃晃的大灯严重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这些都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
冯小姐说,这些是现实生活中的普遍问题,因此应该加重对此这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