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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有关规定 记者 李小岗 摄
海口晚报网2月9日讯:2月7日晚上,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秀英分局联合行动,对滨海西路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并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苏某等四人,收缴烟花爆竹50余件,4名人员均予以治安拘留。这是海口市“禁放”“限放”工作开展以来,首次对违规储存出售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拘留。
为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让市民、游客在欢乐、喜庆、热闹的气氛中欢度春节和元宵节,根据《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民、游客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在市区指定的七处地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但是,滨海西路秀英码头至观海台一线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十分突出。为保障广大市民、游客安全,7日晚上9时30分,海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与秀英分局联合对滨海西路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当场抓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并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苏某等4人,收缴烟花爆竹50余件,并依法对以上4名人员以治安拘留。
记者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海口警方共出动警力2000多人次,集中清查个体摊档400多家,查获违反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1000多件;查处违规人员几十余人,其中治安拘留4人。查处的地点主要在秀英码头至观海台、府城三公里等地段。
警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还将在元宵节期间开展查处工作,希望市民能够自觉提高“限放”意识,不要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来源:南国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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