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9日讯正月初四,市民杨女士和家人到市区某酒店消费,刚一进点菜间,因地滑杨女士不慎摔倒,手腕摔伤,花掉医药费300余元。事后杨女士的家人找到酒店要求赔偿遭拒,杨女士无奈投诉到市工商局。
工商人员介绍说,按照《消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不受损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