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父母上班,孩子无人看管,常在玩乐中埋下“纵火”的隐患。2月8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近3年来,我市由少年儿童引起的火灾达150余起,有5名少年儿童在火中丧生,20多名少年儿童伤残,数十万元的财产被毁。
引火:鞭炮引发火灾最多
统计中,燃放鞭炮是儿童引发火灾的最主要原因。由于孩子本身乐在其中,父母又疏于防范,孩子们受伤的几率非常高。
2004年1月26日,沈河区华丰路居民郑某五岁的儿子向爸爸要鞭炮。郑某虽然家里经济困难,但仍花一百多元钱给孩子买了鞭炮。1月30日(正月初三)上午,郑某和妻子到亲属家串门,将孩子一人留在家里。无聊的孩子在房屋里放鞭炮玩,鞭炮的烟火很快引燃了厨房内的纸张和纸箱。好在孩子逃了出来,但大火很快上房。当郑某和妻子赶回家时,大火已将房屋吞噬,并且殃及了7户邻居,消防官兵扑救2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
玩火:毁掉生命财产
2002年11月13日,康平县北四家乡一户村民,无人看管的6岁孩子跑到厨房点火玩,将柴草等可燃物引燃,并引燃两个油液外溢的柴油桶,浓烟烈火一轰而起,瞬间爆炸。正在屋里打麻将的几个人从窗户跳了出去,但6岁小儿和10岁的姐姐却被烈火封锁在里边。当消防官兵赶到火场时,大火已将房屋整个裹住。消防官兵奋不顾身冲入屋内,将两个小孩抬了出来,但两条幼小的生命却再也挽救不回来了。
纵火:只想看看消防车
2005年1月12日,沈阳市消防支队和大东消防中队接到东陵区一个小孩报的火警,可消防队员赶到报警地点,却不见火情。不久,同一个孩子又连续两次报火警,皆因消防调度识别出是假警,没有出警。此后2月至3月份的时间里,消防队连连接到这个地区的真实火警5次,这引起了当地村保会和派出所的重视,难道是有人纵火?
3月3日,村内小学一个草垛起火,派出所民警和村里民兵迅速赶到火场,当场将放火者抓获。放火者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也就是原先那个谎报火警的那个孩子。经派出所审问,他对近期放的5次火全部招认,放火原因让人们哭笑不得:他想看消防车救火,开始谎报火警,后来竟然发展到放火!
由于这个小孩才12岁,不够追究法律责任的年龄。因此有关部门决定,由孩子的父母担负起火灾的赔偿责任。此案虽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但儿童心中相关法律的匮乏实际上是一种潜伏的灾难。
疏忽:无辜小儿遭殃
2005年10月17日,住在大东区的外地打工人员关某把一岁的孩子放在铺好电热毯的床上,便到附近的养牛场去喂牛。睡梦中,孩子将电热毯尿湿,电热毯上的电阻丝很快连电起火,将被褥引燃。孩子顿时被烟火包围在里面,当邻居和关某把孩子从燃烧的被褥中救出来时,孩子已被烧成了重伤,虽经抢救脱险,但造成了终身残疾。
从河南来沈阳的打工者张某,与妻儿住在新华南街八马路六号一个偏厦里。2004年12月11日晚,张某夫妇生好炉子,把8岁和5岁的两个孩子安排入睡后,便到附近的工棚里包沙发。不久,炉火将周围的木箱子等引燃,张氏夫妇拼命冲入火中抱出孩子,但8岁的孩子已经死亡,5岁的孩子送医院不久也休克死亡。他们在沈阳本是为了创造新生活,却因为大意赔上了两个孩子的生命。
平时多教育远离祸患险
培养少年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在火灾中的自救非常重要。
首先,要让孩子牢记火警电话“119”,遇有火情会报警,但不能乱报警。平时掌握自救逃生技能,面临烟火能用湿毛巾捂口鼻、卧倒前行、结绳下滑等方法自救逃生。
其次,告诫孩子平时不要乱动火、电、燃气设施,不要玩火,不要乱烧杂物;燃放鞭炮时不要对着行人和周围的人员,要远离可燃物;要严格教育和制止个别少年儿童的放火行为。通讯员王忠喜本报记者王靖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