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9日电 将回收来的过期伪劣药品,经过加工改头换面重新流入农村市场,有的则原封不动地销到农村。建立、推进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新秩序是确保农村人口用药质量,提高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健康素质的保证。 在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委员提案建议应搞好农村药品监管工作,保证农村药品市场安全。
【提案摘要】
目前,我省农村药品市场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进药渠道五花八门,药品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这成为危害农村药品市场安全的“毒瘤”。由于农村地处偏远,“倒药”人员非常多,更由于这些药品的价格低,造成假劣失效药品、非法制剂现象泛滥。
【记者调查】
在哈市街头巷尾的电线杆、人行道板上,随处可见各种回收过期药品的广告。一个药贩子曾私下向记者道出了这些回收药品的去向:卖给边远农村的小诊所、个体诊所和游医。据哈医大四院的医生介绍,过期药品危害巨大。例如,如果服用了过期的降血糖药物,剂量的不稳定将导致血糖的急剧升高或降低,从而诱发各种合并症,危及到患者的生命。
造成农村药品市场混乱的症结在哪儿呢?记者在黑龙江省城调队一份调查报告上看到,目前正值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时期,缺乏相关配套的政策法规来约束和管理,加之管理和监管部门人员少、经费不足、交通不便,造成农村药品市场日常性有效监管的失控。
【委员建议】
刘世荣委员认为,保障农村药品市场的安全,必须完善执法工作,实行带药“准入”制度、供药“配送”代理制度、规模“连锁”经营制度。同时,还要加强与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完善配套措施,规范市场与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