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郑综文)日前,省长陈德铭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落实监察部关于陈家山煤矿“11·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关人员处理的意见,决定给予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沈浩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省监察厅和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履行程序后落实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决定。
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国家有关部门和我省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报国务院同意。2005年12月23日,监察部下发了《关于对陕西省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关人员处理意见的通知》,该处理意见共涉及有关责任人员22名,要求由我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有关人员的处分决定。
在听取了省监察厅关于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11·2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处理决定》精神及对有关干部处理意见的汇报之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议决定给予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沈浩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责成国资委、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做好对有关人员处分的落实到位工作。
会议强调,坚决拥护国务院的决定,认真吸取“11·28”事故血的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预防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装备水平的提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和保护意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规定,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