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供本报消息
根据建设部昨天征求意见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向买房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耗热量指标等基本信息,并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否则将会受到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