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讯
(记者刘畅)《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昨天公布系列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其中透露,深圳将从今年起建立三大类文化产业基地,以争取到2010年,每个基地的文化产品产值和盈利水平居全国前列。 但基地建设将推行“试行期”,一年期结束,考核不合格者,将被撤销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直至追回已获得的各种资助。
按照《关于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实施意见》,深圳从今年1月起,将着力建设文化“企业示范基地”、“孵化基地”、“教学和培训基地”三大类基地,将广泛包括动漫游戏、创意设计专业性基地,以及文化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等。目标是在5年内使深圳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使每个基地的文化产品产值和盈利水平居全国前列,文化产品的出口创汇得到提高。
为此,深圳采取系列措施支持基地的发展,包括对基地内项目申请用地的,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供应土地;建立政府绿色通道,对基地在人才引进、子女就学、工商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支持;以及对进入基地从事动漫画、网络游戏开发、创意设计等政府鼓励发展行业的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补贴房租、水电等费用。
实行严格的检查评估制度
基地实行“试行期”,自授牌之日起,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满由深圳市文产办协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对基地运行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以及经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证书和牌匾,直至追回已获得的各种资助。(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