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讯 (记者 唐凤灵 实习生詹顺)为喝口热腾腾的可乐,云阳小女孩盈盈(化名)付出一只右眼的代价——2月6日下午5时许,云阳民德小区林女士年仅6岁的侄女盈盈打算把一罐可乐加热了喝,不料罐子突然爆炸,盈盈右眼晶状体被炸裂。 盈盈的姨妈林女士称,当晚盈盈突然要喝热可乐,家人不知道易拉罐加热会爆炸,就把可乐放到开水里煮。煮了一会儿,盈盈伸手去抓,可乐从锅里落在桌上,“砰”一声炸开,飞起的铝皮正打中盈盈右眼。据云安人民医院主治医生陶医生诊断,盈盈右眼遭外力重创,无法治愈。
据悉,凡密封容器内部有气压的,一旦遇高温或0℃以下低温,内部气压加大,容器无法承受就会爆炸。但在各大超市,有类似警示标识的不足一半,没有标注警示的娃哈哈可乐重庆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竟称:“如果罐上没说不行,应该行吧。”市联纵律师事务所罗林指出,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凡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要有警示标志或警示说明,因此未标注禁止事项的易拉罐,如因使用不当引发事故,厂家应承担责任。
来源: 重庆商报 2006-02-09 1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