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码标价规定在广东中山遇阻
无配套标准家电维修业乱麻一团
导读
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开始施行。这一规定被人们寄予厚望,希望通过它,对遏制维修服务行业存在的价格不透明、不公开和价格欺诈行为有所帮助。 家电维修行业对这一规定的执行情况如何?
2月6日至7日,记者走访了广东省中山市城区内的十几家大小家电维修部(中心),看到的实际情况实在令人费解,家电维修明码标价咋就这么难?视点调查《中山日报》记者黄标
明码标价千呼万唤不出来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里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及公示其他相关事项。实际情况如何呢?
记者先后走访了中山市湖滨路、水街口、歧关西路、华柏路、松苑及人民医院附近的一些家电维修店铺及一些家电商家维修服务中心,发现几乎没有一家维修店铺按规定执行。在各维修店铺(中心)的墙上,只有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的甚至连这两样证照都没挂有,更别说挂有什么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标示牌。服务收费,都是由维修店铺的老板口头喊价。
在湖滨路至石歧职中之间的居民区里,记者走进一家维修生意不错的店铺。这家店铺占地不到二十平方米,摆满了各式待修的旧家电。
记者问老板:“一台松下2188彩电开机无光栅,只有一条横亮线,但声音正常,修好这样一台电视机大概需要多少钱?”
老板回答:“小问题,半小时搞掂。21英寸的电视机修理费60元,如要换零件另加收零件费。”
记者问:“如果你们查出故障后,我自己去买零件,不用你们的零件行不行?”
“可以,但这样修好后我们就不能保修3个月了。”
“你们的零件有没有具体的价格表?”
“没有。”
“那你们怎么收零件费?又怎样保证你的零件是新的?”
“零件的价格都是按市场价收,彩电零件除了高频头和高压包之类的大件零件,我们才有标明产地、规格型号、售价的标签,其他的没有。你要是不相信是新零件,我也没办法。”
“每个零件的市场价是多少我又不知道,那不是由你随意喊价了?”
“反正价钱大家谈到妥为止,你要是觉得贵,不修也行呀。”
记者走访的其他维修店铺,情况基本相同。
明码标价规定治标不治本
家电维修明码标价为何在中山市还未能实施呢?记者电话咨询了中山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和物价检查所的有关人士。
据物价检查所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已收到上级部门的相关正式文件,但由于2005年年底工作太忙,医疗收费普查等一大堆工作都集中在一起了,加上单位刚刚搬迁办公室,所以对家电维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只能往后稍推迟一步。
“尽管有规定出台,但明码标价执行起来仍有相当难度。”中山市消委会的杨先生说,目前他们还未收到相关文件,相关信息也只是从传媒中获悉。中山市还没听说过有家电维修行业协会,也没有听说过要搞维修店铺的等级评定。从消费者的投诉情况来看,目前最难解决的是过了保修期之后的家电维修问题,由于规定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只是起到引导作用,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对散布街头的众多中小家电维修部,不一定能起到约束作用。
记者从中山市质监部门有关人士那里了解到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而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中山市城区内大大小小的家电维修店铺应该不少于五十家,再加上各镇区的维修店铺,应该不少于一百家。如果按照经营场地、设备、设施、技术人员、服务等规范要求,获得等级评定的店铺恐怕不会超过十家。
虽然国家发布了明确的规定,但很多消费者对于家电维修的价格依然不放心。家住中山市湖滨路的一位庞姓消费者认为,其实关键的并不是维修店有没有把价格标示出来,而是维修过程中维修店是否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消费者,“一个配件明明是可以修的,但要是他说必须换掉,我也没办法,因为我根本就不懂”。
某维修中心的维修师傅向记者透露,家电维修中消费者被宰的根本原因是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对层出不穷的家电新品,大部分消费者都是外行,当电器出故障时,只能听凭维修人员摆布。
“其实家电维修与医生看病是同一个道理,医生是对病人作诊断,而家电维修师傅是对家用电器作诊断。现在哪一家医院的收费不是明码标价?但患者还不是照样挨宰?最大的区别就是医生靠推销药品宰患者,而维修人员靠推销零件宰客人。”该维修师傅如是说。
他认为,仅仅规定维修店明码标价,还不能完全解决消费者受欺诈问题。因为就算是一些比较正规的维修机构,其维修人员的收入也是与其完成的业务量挂钩的。这样维修人员就很可能把小毛病说成是大毛病,或是多报维修项目,谋取更多利益。
清理从业人员出台配套标准
据中山市消委会的杨先生介绍,前不久,一位消费者向消委会投诉说,他在某家电商家买的一台离子平板电视机,出保修期后一块IC板坏了,他拿到商家维修部去修,维修人员硬是把整块电路板全换掉,让他白白花了上千元。
“确实很难让人放心,”提到家电维修市场存在的问题,杨先生说出了一大堆:技术欺诈、小毛病说成大毛病、零配件以假乱真、零件价格乱喊……
如何解决家电维修行业的混乱状况呢?杨先生认为,应该对家电维修从业人员来一次大清理,对达不到专业技术水平的要责令其停业培训;尽快成立家电维修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进行考核、发证,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提高维修服务的技术质量;物价、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家电维修行业收费标准,加强检查,提高维修收费透明度,对经常受消费者投诉的某些职业道德败坏的维修人员,应给予吊销其从业资格或若干年不准从事家电维修的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编辑手记
只要是修过家电的消费者,几乎都碰到过“挨宰”的窝心事。明码标价的规定虽说是治标不治本,但也算是为消费者解除了一定的困扰,可实施困难又让这样一个规定成了一纸空文。说到这儿,不得不又提起监管这个老问题了。现在,我们还能找到理由:因为新规定刚实施不久,监管一时跟不上来。那么,以后呢?家电维修和千千万万的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应该多付出一点责任心呢?
面对如此混乱的家电维修行业,仅仅依靠明码标价是远远不够的。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之所以混乱,是因为没有约束。明码标价的规定可以说是一个开始,相信广大消费者都会期待,家电维修业能够尽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