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预计可能体现如下原则:着眼大病,应适用于较低费率;逐步推进,本地未成年人优先;保障年龄,幼儿园为参保起点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昨天,深圳拟建立少儿住院保险制度的消息,在广州等地引起反响。 记者今早从有关部门获悉“重大利好”:广东拟逐步在全省推进未成年人医保工作。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夏青今早表示,目前已经着手研究在广东开展未成年人医保的指导性意见。
去年底,广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院医保的范围,实现了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全覆盖”,这使未成年人纳入医保的呼声更高涨。据了解,广州市目前开展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不涉及未成年人,且尚无建立未成年人医保制度的具体计划。过去部分学校曾开展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但近年有关法规已明确规定了学校统一收费的范围,这类保险也陆续停办。全省不少地方情况类似。
那么,广东拟在全省推进的未成年人医保适用范围有多大?保障水平有多高?征缴费率如何?按今早接受采访的广东一些劳动保障问题专家观点,中学以下未成年人与在职职工相比,特点明显,一是还没有单位,其次主要集中在学校,三是还是消费者,不能像单位职工那样缴费。因此,从社会医疗保险的角度,广东拟出台的指导意见可能体现这样一些原则:
———考虑到未成年人年纪小、尚还是消费者的特点,在制度设计上应着眼于保大病,同时适用于较低的费率。
———在医保用药目录和医保管理方面,未成年人医保与普通医保有一定的区别,但仍将体现医疗公平的原则,在住院保险的待遇上两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差别。
———广东未成年人医保很可能体现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参保范围上,首先可能在本省籍有单位职工家庭的未成年人中开展,再逐渐向灵活就业人员及外来工等家庭扩展;在保障年龄方面,很可能先以幼儿园年龄作为参保的起点,并逐渐向更低年龄扩展。
但由于该指导性意见尚在研究准备阶段,因此这只是一些专家的预计,有关部门还不能提供具体内容。
夏青处长今早表示,除深圳出台了未成年人医保草案外,珠海市在一年前也开展了未成年人医保的试点。全省开展未成年人医保的指导性意见将在吸取各地试点经验基础上,综合考虑全省的情况,争取早日出台。
(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