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女工易被骗去卖淫和遭劳动剥削,“防拐”需建长效机制
本报讯记者薛江华、通讯员粤妇宣报道:今年流向珠三角地区的务工人员中,妇女占的比例达到49.9%,流动儿童占10.8%。为保障他们的流动安全,在春节期间,“中国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广东省指导委员会联合广铁公安、广州越秀区政府在铁路开展声势浩大的“防拐”、“打拐”行动。 据国际劳工组织的“预防拐卖女童和青年妇女项目”负责人介绍,现在的“拐卖”概念有别于过去的传统拐卖,它是以“劳动剥削为目的”的拐卖,集中体现为强迫劳动和卖淫,而不仅仅是拐为人妻或拐为人子。
工作没找到被骗入淫窝
去年7月14日,贵州少女小秋在被强迫卖淫30余次后逃脱报警,由此牵出了三个长期在广州火车站、广东省汽车站及周边长期从事拐卖妇女,集抢劫、强奸和强迫妇女卖淫为一体的特大犯罪团伙。警方发现,被骗女性几乎都是进城打工的农村女青年,人数多达上百人。已获解救的27名女青年中,年龄最大的28岁,最小的不到15岁。过去两年里,广州铁路公安局共发现和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1起,解救被拐卖妇女37名、儿童29名。这其中,受骗的妇女大多是像小秋一样缺乏防范意识。据广州铁路公安局副局长姚迈介绍,铁路是农民工进城务工首选的交通渠道,当中又以绿皮车、临客列车等车票价格低的列车居多,这些都成为广铁公安“防拐”宣传的重要阵地。广铁公安还开展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像查缉贩卖毒品一样培养发现与识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的能手。
便宜莫贪身份证莫抵押
在昨天的广东省春运“防拐”宣传联合行动视察汇报会上,广东省妇联主席赵东花呼吁,“防拐”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副省长雷于蓝在汇报会上提出,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震慑和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劳动保障部门要帮助妇女安全就业;妇联要发挥优势,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活动;省工商联、教育、民政、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在工作中强化性别意识,通过政府的主导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妇女、关爱女童的氛围。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外来女性,不要轻信以介绍工作等理由,跟随不熟悉的人到陌生环境;警惕“老乡骗老乡”,不要相信“甜言蜜语”,不贪便宜;单独外出要与亲友保持联系;如遇到马路、车站旁及其它场所的拉客行为,应坚决拒绝;找到工作,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不要抵押身份证,不交抵押金、培训费等;当发现被欺骗或遇到拐卖时,要及时打“110”报警,说明自己所在地方和基本情况,观察周围情形,找机会脱身,或寻求解救。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