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钟欣)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颁发了《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若干规定》,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地位作用、职责分工、预防重点和方法措施等作出全面系统的规范。
《规定》强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时机;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形势分析、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和执法检查等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各单位应当认真落实要务公开、干部述职述廉、岗位轮换和交流回避等制度,充分运用制度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应当严格按照对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管理人员以及重大事项检查监督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应当严格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充分发挥打击的特殊预防作用。
《规定》还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检查考评、表彰奖励和处罚等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