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辈子做了太多坏事,死前,想做件善事。”这是死刑犯韦启忠的遗言。2005年12月19日,犯下抢劫罪的韦启忠被执行枪决。近日,根据他的遗愿,枞阳县数十位孤寡老人拿到了他捐献遗体获得的补偿款。生前恶行累累
1996年4月,韦启忠因盗窃抢劫罪被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被提前释放;1998年他又因扒窃在江苏省苏州市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2002年10月30日,他伙同他人窜入枞阳县老洲镇一居民家中抢劫,致人重伤;2005年1月6日,韦启忠窜入吉林省长春市某医院财务室,持刀抢走现金3万余元……
这些只是韦启忠短短37岁人生中所犯下的部分恶行。 在他最后一次因为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被批捕时,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上列举他犯下的罪行竟有长长的4页、31条之多。入室抢劫被抓
韦启忠是枞阳县石矶镇展望村人,早年父母去世,念到小学二年级便辍学回家,14岁的韦启忠开始了“闯荡江湖”的生涯,虽然他还有1个姐姐和3个哥哥,但因韦启忠常年在外,平时来往不多。
2005年2月,刚刚在长春市犯下抢劫大案的韦启忠回到家乡枞阳石矶镇展望村,躲避风头。还没安静几天的他又瞄上了同村汪某开的小店。2月19日凌晨3时许,韦启忠伙同李某窜至汪某家入室盗窃,没想到惊动了熟睡中的汪某,就在汪某呼喊时韦启忠拔出水果刀向汪某胸部猛刺数刀,汪某当场倒在血泊之中(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随后闻声赶到的村民将韦启忠制服。关怀感动死囚
“死也要抓个垫背的。”进了号房的韦启忠叫嚣道。据看守所的民警介绍,刚来时韦启忠情绪暴躁,有很强的报复社会的心理,甚至还威胁同住一个号房的其他在押人员。
然而令韦启忠没想到的是,因抢劫受伤的他得到了看守所的民警细心的照顾,民警们为他包扎伤口、打点滴,还不断嘘寒问暖,缺少亲情关爱的韦启忠有一次竟在看守所所长面前感动得哭了起来。
经过两个多月的劝导,韦启忠的脾气比之前好了很多。“总是抢着干活,没事的时候还主动找我们谈心。”警官吴春旺说。
看守所的刘所长回忆,在等待法院判决的日子里,韦启忠并不像别的犯人一样焦躁不安。他对所长说,他做了太多的坏事,如果被判死刑他不打算上诉;如果他还能活几年,他愿意多做善事,做个好人。最后的善事
2005年8月,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韦启忠死刑。
宣判当天,法庭上的韦启忠显得异常的冷静,他先让他的家人离开,然后转向法官说道:“法官请答应我个要求,死后把我的遗体捐献给国家……”
2005年12月18日,韦启忠被执行死刑的前一天,安庆市中院让他见了家人最后一面。看守所里,疼他的大姐哭得像个泪人。韦启忠说出了遗言:“我一辈子做了太多坏事,死前,想做件善事,大姐你帮我实现吧,死后把我捐献遗体的补偿款交给家乡的孤寡老人……”
今年春节期间,韦启忠捐献遗体所获得的补偿款发到了枞阳县福利院。 (黄达奇 乔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