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城管自制车牌违反《道法》,但不好管城管:自动退役逐步淘汰,大约还要一年
2005年10月,本报曾对眉山市城管局10余辆执法车悬挂自制车牌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踪报道。今年春节期间,眉山出租车司机纷纷向本报投诉,称眉山城管违法车依然在大街小巷招摇。 的哥们希望这种现象尽快得到纠正。
【反映】
城管违法车还在街上跑!
“喂,华西都市报吗,你们监督的城管执法车违法悬挂自制牌照的事情咋个没效果哟。城管的那些车还在街上到处开哦。”春节过后一上班,本报就不断接到眉山城区许多的哥反映。一些的哥还热心地将记者带到现场查看。夏师傅指着行驶的城管违法车说:“这种车是明目张胆地违法,难道就没人管吗?”夏师傅还说,他们驾驶的出租车哪怕是有一个手续没有完善,都会遭到交警或其他执法部门的严厉处罚。而城管的违法车居然没有人管,没有体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随后几天记者观察到,每天都有悬挂“眉山城管00×”的微型货车在大街小巷行驶。这些货车后面的车厢里还坐着几个城管执法人员。在眉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大院内,记者发现了两辆停放在院子里的“眉山城管00×”货车。不一会儿,又有一辆相同牌照的货车从外面开进大院。2月6日记者在洪雅县采访时,在县城也看见一辆悬挂“城管执00×”的车辆行驶在大街上。
【调查】
城管车为何自制车牌?
记者详细查阅了《道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眉山城管自制车牌的行为都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眉山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宁昊接受采访时直截了当地表示,眉山城管执法车悬挂自制机动车牌照的行为“肯定是违反《道法》的”。宁昊认为,眉山城管悬挂自制车牌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些车辆本身就没有到车管所登记上户,属于“黑车”;另一种可能是将车牌取了,重新悬挂自制的车牌。不管属于哪种情况,都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既然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作为执法主体的交警为什么不予以制止呢?宁昊称,对于违法车辆上路的检查和纠正,应属于交警大队。负责城区道路执法的眉山交警直属二大队曾试图纠正城管车辆的违法行为,双方险些发生冲突。“不好整!”
【说法】
交警:都是执法部门,难处
眉山交警直属二大队负责人胡波说起城管汽车就一脸难色。据了解,直属二大队曾对城管车辆违法悬挂自制车牌、货车车厢违法载人等现象进行过检查和纠正,不料城管立即招来更多的队员。为了避免冲突,执法的交警只好先行撤退。胡波称“大家都是执法部门,难处!”
城管:违法车辆慢慢退役
记者来到眉山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说明来意,一个女同志立即回答:“你们报都报过了,反正就是那个情况。”眉山市城管执法局范继洪局长接受采访时首先声明,悬挂自制车牌的车辆不是执法车,而是巡逻车,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范继洪称目前有十来辆类似的机动车,由于有的车“连发动机号都找不到了”,所以根本无法上户。如果全部立即退役,又没有经费购买新的车辆,只好保持现状。范继洪承认这种现象是违反《道法》的,目前已决定等到这些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就自动退役,逐步淘汰。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一年”。
采访手记
执法违法如何维护法律尊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清楚的违法事实。市民也反映了,媒体也监督了,交警也准备管了。可是,城管车辆悬挂自制车牌的违法行为就是迟迟纠正不了。一部国家颁布的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在眉山城管面前为何打了折扣?这种现象确实不正常。
现在只好慢慢等,等到这些违法车辆到了报废期限,眉山城管的违法行为才会消失。不知道他们考虑过没有:一个自身就在违法的执法部门在纠正其他违法行为时,是否就那样理直气壮? 周坤炜记者陈章采眉山新闻热线:13518405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