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塘分尸”案备受瞩目。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蔡耀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蔡耀庚,出生于1937年,曾因盗窃罪、组织越狱罪多次入狱。2004年2月刑满释放后,蔡耀庚结识了69岁的被害人孟惠英,为博取孟的好感,蔡耀庚编造了各种谎言。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耀庚因无力继续蒙骗而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为隐匿罪证对被害人进行分尸、抛尸,手段更是残忍,又多次犯罪,而且刑满释放后5年内重新犯罪,为累犯,依法应予以严惩。
(通讯员钟法记者王浩张向瑜 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