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首次明确倒票定义
火车票手续费最高只能收5元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日上午,铁道部公安局召开发布会,首次明确了4种属于倒卖火车票的行为,并要求车票代办代售点收取的送票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加价费用只能为5元,不能再重复收取其他费用。
委托票贩买票构成共同犯罪
2月5日,铁道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有4种行为首次被规定为倒票行为。即铁路客票代办单位囤积车票,加价出售的;不具备代办铁路客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代办铁路客票并非法加价牟利的;铁路客票销售代理点、代办单位,明知是倒卖铁路客票的不法单位或个人而向其提供车票的;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铁路客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从中渔利的都属于倒卖车票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明知对方是票贩子仍然委托其买票,旅客也构成了共同犯罪。
手续费超过5元属违法加价
四部委发出的通知,不仅界定和明确了倒卖车票的行为特征,还划定了铁路、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的管辖和职责。铁道部公安局副局长魏玉增说,这次四部委通知明确规定,铁路的送票费、异地售票手续费、代售点的售票服务费是5元钱,不能重复收费,凡是超过5元的,都属于违法加价。
铁道部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铁路售票实行实名制是一件比较繁琐的事,整个售票系统要大幅度修改,售票、检票人员也要随之增加。加之每年春运期间要在20多天内将一亿多人运送到各地,北京、广州等大站高峰日客流达到了20万人,铁路运力负担已经很沉重了,再实行“实名制”就很困难。 |